愛之適足以害之

照片來源:盛台

每當公園走路時,看到人們牽著大狗、小狗,總會讓我思想起我家毛小孩,一隻人見人愛的博美狗。

當年帶牠去例行體檢,發現她血糖高達666,正常在70 – 130之間。追根究底,主要是外子自己好吃,過了晚餐,九點、十點還吃零嘴。這習慣最要不得!他自己吃不打緊,連帶著也給小狗吃狗零食。

早就再三阻止他,不聽,照樣我行我素;告訴他,你不是愛她,你是在害她。這不!果真嚴重吃出問題來了!日後,小狗每天得注射兩次,看他小小身軀,受此扎針之苦!於心實在不忍哪!

連帶著想到,有些為人父母者,對於子女太過溺愛;含在嘴裡怕化了,捧在手裡怕掉了,不知如何是好。太過保護;無論大事、小事,全數包辦,全都幫子女處理得好好的。以致在此環境長大的孩子,有如生活上的白痴,生活中無有任何自主能力,成了生活上的低能兒。

試想想:子女不可能永遠在父母的羽翼下,他/她們總得長大,總得要去面對外界,面對生活上的一切。常言道:窮人的孩子早當家。其實從另一角度看事情,也並非壞事!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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